全球创业观察(GEM)2015/2016中国报告是清华经管学院中国创业研究中心发布的第十三份该研究中国报告,主题为G20背景下的中国创业。2016年9月4日至5日,二十国集团(G20)领导人第十一次峰会在中国杭州举行,峰会通过了《二十国集团创业行动计划》,认为创业是推动体面就业、创造力、创新和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二十国集团经济体除欧盟作为经济联合体外,其他19个国家均在不同年份参与全球创业观察研究,故报告从创业活动的总体特征、创业环境和政策、创业质量和创业融资等不同视角分析了G20背景下的中国创业。
报告主要发现如下:
1. 中国的创业活动在G20经济体中处于活跃状态,早期创业活动指数为12.84, 高于大多数创新驱动经济体,如美国(11.88),英国(6.93),德国(4.70)和日本(3.83)。中国创业活动的主体是青年,占创业者总体比例的41.67%,创业动机以机会型创业为主,64.29%的创业者为机会型创业者。与之前年份相比,创业者构成结构不断优化。
2. 中国创业活动主要集中在客户服务产业(如批发、零售等),占所有行业创业活动比例的69.79%,高附加值的商业服务业(如信息通讯、金融、专业服务等)创业比例较低,仅为8.2%。发达国家的商业服务业创业比例较高,如英国(35.49%),美国(32.79%),法国(31.42%),德国(26.89%)。
3. 观察G20各经济体不同阶段的创业活动发现,创新驱动经济体的创业企业更容易成长为成熟企业。中国早期创业(不超过42个月的企业)比率为12.84%, 而已有企业(运营超过42个月的企业)率仅为3.12%。反观创新驱动国家这两个数值更为接近,日本(早期创业率3.83%,已有企业率7.18%)和德国(早期创业率4.70%,已有企业率4.82%)的已有企业比率更是高于新创企业比率,说明创新型驱动经济体的创业公司更容易走上持续经营之路。
4. 与G20经济体相比,我国市场开放程度和政府政策等创业环境条件相对较好,商务环境、教育培训和社会文化规范等方面亟需改善。相对2014的调查,中国在市场开放程度和政府政策方面有显著提高,在金融支持和政府项目方面也有所改善,相信这些变化与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实施有直接关系。具体政策环境方面,中国在银行贷款、政府扶持创业项目数量、中小学创业教育、中小企业新技术获取、专业的商业金融服务和市场进入壁垒等方面表现较差,需要大力改善。
5. 中国创业活动的创新能力和国际导向有待提高,创业带动就业能力较好。本研究将顾客认为创业企业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是新颖的且企业在市场上没有或只有较少竞争对手的企业定义为创新性企业。与G20经济体相比,中国的创新性企业比例为(25.80%),与加拿大(36.10%)、美国(36%)、英国(36%)和德国(34.20%)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中国创业企业拥有25%以上海外客户的比例也相对较低,仅为1.08%,落后法国(11.53%)和德国(10.84%)等发达国家,说明我国创业企业的产品在全球化的背景下仍需提高竞争力。在高成长企业方面,中国创业企业表现较好,5年内能创造20个及以上就业岗位的公司占调查人口的3.51%,领先G20经济体中其他国家。
6. G20经济体中创业数量和质量成反比,创业活动越活跃的国家,其产品和市场创新能力越差。G20经济体中早期创业活动排名前三的国家(墨西哥21.01%、巴西20.98%和阿根廷17.74%),其创新性企业比例排名倒数二、三、四位,比例分别为18.30%、19.70%和22.20%,而早期创业活动指数较低的国家,创新性企业比例更高。
7. 中国创业者创办企业平均所需资金为16263美元,处于G20经济体中等水平,仅次于美国17500美元。中国创业者资金来源的主要渠道是家庭、银行和朋友,且绝大多数创业者使用自有资金创业(比例为91.3%)。男性创业者创业所需资金(23494美元)是女性(11384美元)一倍以上,机会型创业者所需资金(16263美元)高于生存型创业者(13010美元)。高成长、有创新性和具有国际导向的创业企业需要的资金也相对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