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务院在2018年4月25日召开的常务会议中提出7项减税举措,其中包括扩大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微企业范围、对企业新购入500万元以下设备和器具进行一次性税前抵扣、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提高一般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将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税收优惠试点政策推广至全国等等。
此次减税举措有几个较为明显的特点:导向更加明确,直接降低了小微企业成本,提高企业创业积极性,激发了创新潜能;受益面更广,可以让更多的小微企业享受到政策红利;同时,政策更具稳定性和连续性,如创业投资和天使投资政策,目前已经在多个地区积累了成熟经验,有利于稳定市场预期。此次减税措施预计全年将为全国企业减轻税负600多亿元。